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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骅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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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计划为2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名,麻醉专业2名,影像专业1名,药学专业1名,护理专业14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临床医学、麻醉、影像专业须具有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药学专业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护理专业的,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持有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5、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2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在黄骅市骅西小学现场报名。

  2、职位选择及报名:在报名期内,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初审合格后,按专业类别进行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后取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根据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

  特别说明:报考同一职位(专业)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按照报名人数的1/3(取小数点前的整数)核定招聘计划,削减的计划不再调剂。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3、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6日到黄骅市骅西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分专业、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原则上确定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8月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4、成绩公示及核查:8月11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开栏公示考试成绩。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议的,根据《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核查规则》(附件二)于8月11日至12日向招聘办提交《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附件三)一式两份,核查范围仅限考生试卷卷面核分、统分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漏判、漏加分现象。对考生提出的判卷宽严的问题,不在核查范围之内。经核查,成绩确实有误的,由招聘办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更正并公示。

  5、成绩公布:8月14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开栏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执业资格、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一并列入拟聘人选。

  (四)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拟聘人选务于8月15日向招聘办(办公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6房间)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资格证及本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交或材料不全者,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于8月17日-18日由招聘办统一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公示

  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于8月21日-27日在黄骅人事人才网(http://www.hhrcsc.co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在本专业招聘计划内按照“招聘程序(三)确定拟聘人选”环节所定规则依次递补。

  本文标签:公告 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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