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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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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2014年度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5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有59家,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参加统一招聘的滦南县事业单位共有17家,招聘工作人员30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滦南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二)。

  参加乡镇卫生院面向大学生村医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县(市、区)共有11个,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2014年乡镇卫生院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三)。

  三、招聘对象

  1、具有唐山市户籍(或生源地)且符合所要求岗位条件的人员(户籍以2014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14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

  3、“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市的201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1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1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4、“大学生村医”是指:服务于我市的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5、报考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市且所学专业为医学类的“大学生村医”、“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北省执行中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也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6日至199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5月1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本文标签:公开招聘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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