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滦平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7-28 1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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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承德人事考试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考试招聘方式进行。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医学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00名。
1、县中医院20名。其中西医临床岗位12名,中医临床岗位5名,医学影像岗位2名,麻醉岗位1名。
2、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27名。其中临床岗位10名,护理岗位17名。
3、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50名。面向具有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含大学生村医、健康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官),其中临床岗位15名,护理岗位15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20名。
4、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岗位3名。面向县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医、健康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乡镇基层卫生院人员要求具有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均可报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执业资质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被劳动教养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3、受过党政记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5、不符合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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