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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之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4-08-07 09:32:1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公安招警考试群

      2014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之法律效力公安招警考试网备考技巧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法律效力,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第三节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和法的强制力。无论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还是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人的行为都有法的拘束力。狭义上 的法的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包括法律的时 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正确理解法律效力问题,是适用法律的重要条件。本节所讲的法 的效力,是就狭义而言的。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 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1.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地域范围,即法律在哪些地方具有拘束力。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国的 法律在其主权管辖的全部领域有效,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领空。此外,还包括延伸意义上的领土,即本 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船舶和飞行器。


      2.法律的域内效力


      法律的域内效力,指法律在本国主权管辖领域内的约束力问题,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法律在全国范围 内有效。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等,在全国范围内有 效。(2)法律在国家局部区域有效。如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只限定在特定地区内生效的法,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其他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只在这些法规的制定机关管辖范围 内有效。


      3.法律的域外效力


      法律的域外效力,指法不仅在国内而且在本国主权管辖领域外有效。现代社会,国际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日 益频繁,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各国大多规定有的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本国领域外生效。如民事、经济 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我国领域外的中国公民和中国法人。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1.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 力的问题。


      2.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该法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法律公布之 日起生效。(2)由该法明文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3.法律的终止效力


      法律的终止效力,即法律被废止,绝对地失去其约束力。


      法律的终止效力,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新法公布实施生效后,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行失去效力。


      (2)新法中明文宣布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新法生效之日起终止效力~ (3)有权的国家机关颁布决定、命令等 专门的法律文件,宣布某法失效(废除)或修改其中某些条款(使旧条款失效)。(4)在法律中明文规定该法 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时,该法即自行终止效力。(5)某些法律因其历史任务业巳完成,其所依据的特定条件 已消失或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复存在而自然失效。


      4.法律的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指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律颁布施行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 题。如果适用,该法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刑法中确认法律有无溯及力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则:从旧原则:新法没有溯及力;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 力;从轻原则:比较新法与旧法,哪部法律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就按哪部法律处理;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 则上有溯及力,但如果旧法的处罚较新法轻,就按旧法处理;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如 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就适用新法。


      现代各国刑法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


      经典例题分析


      1.在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报(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C.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解析】答案为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2.立法权包括( )。


      A.行政立法权 B.经济立法权


      C.国家立法权 D.基层立法权


      【解析】答案为ABCD。依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可将立法权分为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根据所制定法 律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宪法立法权、刑事立法权、民事立法权、经济立法权、行政立法权等。


      强化运用实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确立的很后阶段是( )。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法律草案的审议


      C.法律草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2.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 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 )。


      A.立法行为


      B.执法行为


      C.司法行为


      D.适用法律的行为


      3.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我国法律(


      A.制定的原则


      B.实施的原则


      C.适用的原则


      D.执行的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立法的原则是( )。


      A.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B.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C.民主立法原则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2.下列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的是()


      A.国务院 B.很高人民法院


      C.省人民政府 D.很高人民检察院


      3.下列关于立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权包括废止法律的权力


      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很重要的、核心的权力


      C.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


      D.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三、简答题


      简述中国法律体系下的立法程序?


      四、论述题


      论述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D【解析】法的形成要经过4个阶段:(1)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 案的通过。(4)公布法律。公布法律是立法机关或者国家元首就已经通过的法律,为使公民知晓和遵守,而予 以公布。它是法律确立的很后阶段。


      2. A【解析】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 办法。“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


      3. A【解析】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解析】立法活动要遵循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 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2. ABD【解析】依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很高人民法院、很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等均享有立法提案权。


      3. ABCD【解析】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很重要的、核心的权力。包括制定、补充、修改、废止或认可 法律法规的权力。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三、简答题


      答:立法程序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 方法。立法主体行使立法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时的活动步骤和方法不是立法程序,非法定的,可有可无的步骤 和方法不是立法程序。立法是一个遵守制度或受节制的过程,通常包括法案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法的 通过。


      (1)提出法案。提出法案,就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 出关于制定、认可变动规范性法文件的提议和议事原则的专门活动。


      (2)审议法案。审议法案,就是在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由有权机关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应列入 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


      (3)表决和通过法案。表决法案,是有权的机关和人员对法案表示很终的、很有决定意义的态度。表决的 结果直接关系到法案究竟能否成为法。通过法案指法案经表决获得法定多数的赞成或同意所形成的一种立法 结果。


      (4)公布法。公布法就是指由有权机关或人员,在特定时间内,采用特定方式将法公之于众,亦称法的 颁布。


      四、论述题


      答:(1)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


      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 相抵触;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 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 委员会,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


      (2)现行法律的规定。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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