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 华图师资 招警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当前位置:河北人事考试网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解析

    阅读模式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解析

    发布时间:2014-08-21 08:45: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公安招警考试群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解析公安招警考试网备考技巧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在考查模块上,前两年的考试中对知识产权有涉及、对婚姻法考查比重不大。而今年的大纲取消了知识产权,明确了考查婚姻法。今年的考查内容是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人身权及婚继法、民事责任,明确了五个部分所占的比例,人身权和婚姻法、继承法的考查部分占了20%。


      在这三部分的内容中,婚姻法是今年新增的考点,婚姻法内容在民法体系中就属于狭义民法的范畴,而今年8月13日正式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问题进行重新定位,婚姻法知识和社会生活、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希望考生给予重视。在这部分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无效婚姻


      1.无效情形


      (1)重婚的;


      (2)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婚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申请宣告人


      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题,除婚姻当事人外,还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婚龄为由的,由未达婚龄的近亲属;


      (3)亲属关系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


      (4)疾病为由的,由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无效婚姻之诉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依婚法第10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1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第10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受理


      (4)同一婚姻分别受理离婚和无效的,先判决后者再进行离婚审理


      二、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受胁迫


      2.撤销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法院


      3.除斥期间:1年,登记日起算;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日起算。


      三、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制度。新婚姻法仍坚持以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同时允许和尊重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增加个人特有财产的内容,完善了夫妻财产制,进一步规范了夫妻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又称契约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财产责任以及婚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与分割达成协议,并排斥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法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体来说,婚姻法部分考查难度不大,希望考生能全面理解、突出重点,取得较好的成绩。


    国考笔试 河北政法干警 砖题库—幸运大转盘

    以上是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解析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公安招警考试群,及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政法干警考试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