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沧州市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1-03 09:58:14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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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沧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灯明寺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找王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找王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南霞品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霞口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南霞口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桥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龙王李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龙王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连镇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连镇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局四乡镇动物防疫分站、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局畜牧水产站、民政局烈士陵园、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水务局、科技局、秦村镇中心卫生院、灯明寺中心卫生院、于桥乡卫生院、南霞口镇卫生院、大单镇卫生院、龙王李镇卫生院、找王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河北省东光县户籍或生源地为东光县现户口在外地的高校毕业生(即原东光籍户口因上大学而迁出现未迁回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14年12月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东光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8:30-11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317-7727277.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登陆东光县人社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下载报名所需表格,填写并打印《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俱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4、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4年11月14日8:30至2014年11月14日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开考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申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加考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上午8:00-10:00(120分钟);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专业考试笔试时间11月16日上午10:30-11:30(6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1月16日在人社局网站发布并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23日上午8:00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东光县人社局网站。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再进行笔试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查、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个人档案材料。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掘人员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www.dglss.com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www.dglss.com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局输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1:《沧州市东光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3:《东光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填表说明》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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