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5 10:35:4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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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9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10-83547061、83547096。
二、资格复审
考生于3月6日14:00-16:30到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106会议室(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报名专题网站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本表在报名专题网站下载。
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供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本表在报名专题网站下载;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存档单位出具的能够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的证明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企业工作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进行,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108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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