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贵州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2 15:47:19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5年国考:贵州省气象局面试公告由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招考信息栏目提供,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3月3日下午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
电子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gzqxrsc@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贵州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送一份电子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详见附件1)至面试确认邮箱,并将纸质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给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放弃面试声明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放弃面试的原因。纸质材料需考生本人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指印。传真号码:0851-85202247。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9号。收件人: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邮政编码:550002。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考生,我单位将记录在案。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5年3月9日(9:00-17:00),到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9号贵州省气象局行政楼604室)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地点:贵州省气象局大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到贵州省气象局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
考察有关规定: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结束得知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2.联系电话:0851-85202247,联系人:谭睿。
附件:1.放弃面试声明书
2.面试人员名单
贵州省气象局
2015年2月5日
|
|||||||||||||||||||||||||||||||||||||||||||||||||||||||||||||||||||||||||||||||||||||||||||||||||||||||||||||||||||||||||||||||||||||||||||||||||||||||||||||||||||||||||||||||||||||||||||||||||||||||||||
以上是2015年国考:贵州省气象局面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的信息敬请加入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国家公务员(编辑:admin)
华图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