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衡水市桃城区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6名
- 发布时间:2017-02-24 09:44:27
- 河北公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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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桃城区人民政府
衡水市桃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衡水市桃城区政府办公室拟面向衡水市、各县、市、区(含滨湖新区、工业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特此公告。
一、选调岗位
桃城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稿写作岗位。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本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保守国家秘密,清正廉洁;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和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经所在单位同意;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见习期内、服务期内以及政策不允许调动的人员。
4.与本岗位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3日。
2.报名地点: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⑤近期同版蓝底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如有获奖、媒体发表文章等可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所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3月7日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写作能力,不指定范围,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
(四)考察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进入考察人选在桃城之窗网站公布。考察合格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按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3.公示。综合以上结果,拟定选调人员,在桃城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698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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