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石家庄晋州选聘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和赴外招商人员
发布时间:2017-03-16 17:07:50 公遴选考试网 来源:晋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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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
科级领导干部和赴外招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16人,赴外招商工作人员18人。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报名地点:晋州市向阳街49号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1-84314114
附件:1、《关于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
2、《关于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赴外招商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聘领导小组
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赴外招商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
关于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配强配优开发区(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吸引优秀人才到开发区工作,经晋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双轨制原则、择优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聘岗位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招商局、社会事务局局长(主任)各1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招商局、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副主任)各2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较强。具有胜任选聘岗位的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工作事业心强。热爱开发区事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实绩突出。
4.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50岁(196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领导经验。
2.具备两年以上正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经历。
3.具有勇于改革,敢于担当的精神。
4.具有多岗任职、多岗锻炼和培训的优先。
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1.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任劳任怨、工作敬业,服务意识强。
经济发展局局长、副局长:
1.具备一定的经济方面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情况方面的政策。
2.具备一定规划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统计方面的知识。
3.能够根据本市经济形势,制定开发区经济运行的中长期规划。
4.具有实干和创新精神。
综合执法局局长、副局长:
1.熟悉国家环保、安监、劳动监察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性强。
3.熟悉企业管理运营模式。
4.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魄力。
招商局局长、副局长:
1.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熟练掌握招商的公关、谈判技能。
3.具备一定的项目策划和项目包装素质。
4.熟悉国家关于招商方面的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
5.具备一定的互联网知识。
社会事务局局长、副局长:
1.具有大局观念、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2.熟悉农村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管理经验。
3.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水平,较强的认识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具备五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聘报名表》,同时提供自我推荐书一份(2000字左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人员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晋州市以外的人员,另需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社会人员另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报名表电子版在zzb335@126.com下载,密码335335。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三)咨询电话:0311-84314114。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聘领导小组按照公布岗位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试。
(三)根据初审及面试情况,对报名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四)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度,每个聘期两年。
1.公务员身份人员。科级干部平级聘用到开发区科级领导岗位后,由市委直接任命为开发区同级职务;副科级干部聘用到开发区正科级领导岗位的,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以挂职形式到开发区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由市委任命为开发区正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市委另行安排。科员及以下人员聘用到开发区科级领导岗位的,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按原职务层次调入开发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返回原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聘用到开发区科级领导岗位后,以挂职形式到开发区任职;其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人员聘用到开发区科级领导岗位的,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返回原单位。
3.社会人员由开发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开发区办理聘用手续。
(二)选聘人员按聘用岗位享受开发区薪酬工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工资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调整。
(三)聘期内业绩突出、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市委履行任命程序;不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聘任期满后,由开发区继续聘用。聘期内业绩一般、不能胜任或勉强胜任选聘岗位的,解除聘任,取消下次选聘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市委或开发区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为开发区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的,按市直单位正职对待,同等条件时,优先于其他单位正职重用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提拔;聘用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各局副局长的,按市直单位副职对待,同等条件时,优先于其他单位副职提拔或重用。
(五)开发区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目标考核和日常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聘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选聘享有很终解释权。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河北人才网发布的人才需求信息外,不选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晋州市以外地点安排选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选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
关于公开选聘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赴外招商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招商引资队伍,经晋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赴外招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商地点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通州。
二、机构设置
每个地点成立一个招商组,每个招商组设组长1名、组员2名。
三、选聘人数
组长6名,组员12名。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工作事业心强。热爱招商事业,具有适应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1.组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2月1日以后出生),组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招商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社会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3.组长需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4.身体健康,适合长期出差工作。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晋州市赴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自我推荐书一份(2000字左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人员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晋州市以外的人员,另需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社会人员另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报名表电子版在zzb335@126.com下载,密码335335。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三)咨询电话:0311-84314114。
六、选聘方式
由市委成立赴外招商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按照公布岗位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赴外招商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很终解释权。
七、管理方式及待遇
对招商组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双轨运行制度。科级干部平级挂职到晋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党团关系随转至开发区,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入开发区;社会人员由开发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期制度,每个聘期三年。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招商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各招商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招商组工作人员享受开发区绩效工资政策,并在现绩效工资标准基础上提高10%比例,绩效工资由开发区发放。赴外招商期间出差补助由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落实保障。社会人员按新参加工作人员对待,工资由开发区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发放。招商组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工资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调整。
八、考核实施
开发区参照《河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招商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对招商组科级非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其作出考核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商组中科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商组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内有两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正科级非领导及以下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晋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予以提拔或重用;正科级领导干部,由晋州市委积极向石家庄市委推荐。聘期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且不足两次优秀的,可继续参与招商。聘期内有一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立即停止参与招商,科级干部返回原单位,一般人员由开发区另行安排,相关待遇按照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招商组中的社会人员聘期内有两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继续参与招商,优先聘用到开发区工作;聘期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且不足两次优秀的,可继续参与招商;聘期内有一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立即停止参与招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赴外招商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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