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招聘20名书记员
- 发布时间:2017-07-21 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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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保定高碑店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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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招聘辅助岗位人员。
一、招录人数、岗位
聘任制书记员20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聘任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放宽到30周岁(1987年6月30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6日;
2、报名地点: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联系人:杨立华,电话:17731277897。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聘任制书记员先进行文化课考试(宪法、刑法、民法常识)和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听打看打),根据考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任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工作。
七、聘任期限5年,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
工资每月180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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