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必考点之——收入
发布时间:2018-01-08 12:08:00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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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计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熟悉的掌握六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前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后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现在我们继续学习后三项的内容,首先讲解收入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收入?从概念来说,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在以往常识判断中,我们认为企业只要得到了经济利益就应该算收入,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在概念中,对收入的范围设定了几条限制性的条件,满足所有的上述条件,才可以将其定义为“收入”,也就是说收入具有限定性条件中的特点:
1、 日常活动中所形成。如果获得的经济流入并不是日常活动所获得的,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这就属于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利得。好比按照公司规定,职员A因连续迟到2天,交纳罚款200元,由于得到员工的罚款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则不能记为收入,而属于利得。
2、 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流入,根据会计恒等式可知一定会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是前提一定要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没有关系。如果没有这个限制条件,企业所有者投入一亿元资金,企业就可以宣称收入增加一亿……很明显这是不正确的。
3、 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这就跟我们生活中的情况一样,一个人欠你好朋友B人民币1000元,可是B正好出差,交个你替他先代收这1000元,那么你能把这笔钱归为你自己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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