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承德平泉招聘教师132人
- 发布时间:2019-03-14 18:08:33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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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泉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4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3月14日。
具体岗位条件:见《平泉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1、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届时能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985或211院校的毕业生不限是否师范类,不限专业,不限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
3、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材料(网页打印,须在报名现场验证)、或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即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
4、如考生在拟聘公示前无法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将依规取消拟聘用资格。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承德市辖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编辑:F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