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事业单位 教师招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证 军队文职 医疗卫生 金融银行 公安招警 三支一扶 选调生 专升本 公遴选 书记员 社区|国企

您当前位置:华图公务员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河北国家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行测 >

2021年公务员资料分析备考试题之守护安全

每日最新公告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APP看视频刷考题

  本文2021年公务员资料分析备考试题之守护安全由河北华图教育整理发布,关于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行测备考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https://he.huatu.com/zt/gkxx/),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动态添加微信公众号(heb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咨询:0311-85335555,本文链接:https://he.huatu.com/2020/0508/1011974.html

窨井盖,随处可见,直径一米左右,不特意关注,很难发觉它的存在。然而,就是涉及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两高一部”却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为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办案质效提出指导意见。本文转自《人民网》

说来也对,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干系重大。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仅2017至2019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涉窨井盖相关犯罪,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司法机关加强对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的打击,进一步严密法网,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体现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自觉和担当。

与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事件背后涉嫌的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司法打击不够精准、不够有力。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一些案件罪名适用不准确,罪责刑不相适应,处罚过于宽缓。窨井“吃人、伤人”与窨井管理部门疏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履职不当有重要关系,但长期以来相关失职渎职等行为未被追究。面对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文件,增强司法打击质效。

盗窃、破坏公共场所尤其是人流、车流密集场所的窨井盖,其侵犯的法益本质上是公共安全,而不仅仅是公共财物所有权。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认定,而应当适用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意见》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放在首位,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的行为,根据窨井盖所处的位置和行为方式分别认定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更多地打击盗窃、破坏窨井盖等普通刑事犯罪,对窨井盖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为此,《意见》给相关管理者敲响警钟,明确坚决打击相关职务犯罪,将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纳入进来,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制定《意见》,是首次就办理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作出系统规定。相信《意见》出台后,司法机关将更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的各类犯罪行为,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以上是2021年公务员资料分析备考试题之守护安全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行测备考,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河北公务员考试群,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国考行测备考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

(编辑:hemiaomiao)

推荐活动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

识别左图:公众号二维码
最新公告,最强干货,免费图书

河北华图考试指南

识别左图:小程序码
更多备考咨询,精品内容抢先看
报考有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报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考试工具
推荐图书
MORE+
¥78

【2022国考基础6本套】教材+真题+同步练习册

¥239

【全面升级】2022第2版 公务员考试必刷10000题 22本

¥134

【学霸套装】2022国家公务员6本套+名家讲义配套题库6本套

¥74

【新版上市】2022(第16版)名家讲义配套题库6本套(5100题)

¥79

【新版上市】第16版模块宝典5本套(言语+数量+判断+资料+常识)

关注我们 · 更多 更新 更好玩 尽在掌握

河北华图公众号

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考试指南

抖音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