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 华图师资 国考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2021年河北沧州国考常识判断易混考点-国家赔偿

    发布时间:2020-12-06 11:42:1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未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2021年河北沧州国考常识判断易混考点-国家赔偿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行测栏目提供,更多关于国考,行测,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国家赔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由国家承担责任并对受害人所给予赔偿的制度。 赔偿方式:A.侵犯财产权:《国家赔偿法》第25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B.侵犯人身权---精神损害抚慰金。
    行政赔偿 侵犯人身权 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 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不赔 第5条: 国家不予赔偿的两种情形: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伤害发生的。
    刑事赔偿 侵犯人身权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侵犯财产权 《国家赔偿法》第18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不赔 第19条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三自两不一个人”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招考信息】 【考试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名单】 【录用公示】 【考试快讯

      以上是2021年河北沧州国考常识判断易混考点-国家赔偿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考,行测,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的信息敬请加入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国家公务员考试群,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行测 国考

    (编辑:haoyingjie)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