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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02-25 16:04 国家公务员考试 作者:国家公务员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导读】2018国家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河北华图0311-85335555 公务员面试交流QQ群320882140 面试课程》

  一、面试时间

  (1)以下职位面试于2018年3月9日下午2点开始。

  内审司内审岗。

  (2)以下职位面试于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开始(全天)。

  综合司研究新闻岗、法律岗,国际收支司外汇市场管理和监测岗,经常项目管理司跨境贸易及个人外汇业务管理岗。

  (3)以下职位面试于2018年3月11日上午9点开始(全天)。

  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岗,管理检查司检查岗位一、检查岗位二,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数据监测分析岗、信息技术管理岗。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工作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工作开始时间前3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选用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面试地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候考室在三层340会议室(内审岗在二层3号会议室)。

  三、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认证和留学回国证明);(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名登记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试组织

  (1)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2)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5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上报记录在案。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108 68402511


  附件下载>>>

  国家外汇管理局面试人员名单(职位内部按准考证号排序).xls

  国家外汇管理局参考路线.doc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18年2月24日

(编辑: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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