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
定义: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专门职位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基层工作经验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
从公告发布时间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学历学位要求
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六)法律职业资格证
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法律资格证要求: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七)特殊人群报考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