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魏县特岗计划教师资格复审考生须知
- 发布时间:2012-07-30 13:46:26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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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教师教育网
魏县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资格复审考生须知
一、复审时间:
2012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复审地点:魏县第一完小
三、政策要求:
面试考生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届或往届;
⑵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
⑶自考、成人、函授、电大等非全日制毕业生不符合招聘条件。
2、专业
⑴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
⑵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资格
⑴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⑵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其他
⑴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⑵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⑶往届已就业的要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⑷无违纪行为,没有违背国家计生政策(往届)。
⑸国家特岗教师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面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⑴《河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页都复印,往届学生必提供);
⑺笔试准考证;
⑻报到证;
⑼高校协议书;
⑽高校档案;
⑾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无违纪证明,以及计生部门的无违犯计划生育证明。
注:各个复印件都要求A4纸复印
提供的部分材料需要装订,装订要一律订住左上角,装订顺序由上到下排列如下:
⑴应聘报名表;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毕业证复印件;
⑷学位证复印件;
⑸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⑹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⑺公安、计生部门的证明原件。
五、资格复审的程序
领取复审顺序号—初审提交材料的装订整理情况—网上检验有关证件—审查考生的学历、资格—办理面试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范文昌:0310—5201536
赵志国:0310—5201631
特别声明:
根据冀教师函[2012]14号通知精神,我县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县政府承诺为三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留下任教的特岗教师落实编制和工作岗位。这就意味着2012年我县招聘的特岗教师就是正式入编教师。希望每位考生珍惜机会,严格按照资格复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完成复审工作。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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