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
发布时间:2012-10-12 10:10:42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二、准确把握报考条件,遵守相关规定
国考报考条件要求虽多,但关键之处仅有以下六点:①报考年龄截止日期②招考职位明确基层工作经历时间③充分咨询招录机关④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⑤报名确认的关键点是缴费成功⑥及时打印准考证。只要在报考中把这些工作做到位,就会顺利报考成功。
1、注意报考年龄截止日期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2、招考职位明确基层工作经历和截止时间
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注: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去年为2011年10月15日,现在明确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充分咨询招录机关
报考程序明确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注:这一点请考生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对不确定的事项一定通过招录机关了解,只相信权威的解答。
4、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2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2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注:提醒广大考生不要把命运系于后的24日,一定要在23日之前确认为上,为自己留有调整的时间和余地。
5、报名确认的关键点是缴费成功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注: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年都有众多考生因为忽略了时间节点错失缴费环节而失去考试机会,非常可惜。
6、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做好准备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19日10:00至24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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