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官员财产阳光化问题
- 发布时间:2012-10-24 16:10:05
- 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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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26”延安特大车祸现场因微笑而遭质疑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近日因一湖北大学生而重回风口浪尖。“微笑事件”后,有网友注意到该局长腕上的名贵手表,在网友的人肉下,杨达才在不同场合佩戴了好几块名贵手表的事情被大众知晓。事后,杨达才称这些手表都是自己合法收入购买,价格也低于网友所言。
为弄清“杨局长的手表是否均用其合法收入购买”,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微笑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的工资收入,但遭到了拒绝。
相关评论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分析认为:“严格来说,官员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因为它与政府履行职责的过程有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官员工资是政府正常运转的一个方面,政府官员作为公职人员,其个人隐私又受到一定限制。这与‘三公经费’应予公开是一个道理。”
但也有人认为,官员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官员有维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深度分析
官员因其地位的特殊性,所以其财产状况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也在所难免,通过“名表门”“天价烟”“天价酒”等等事件,我们看到了社会大众对于官员穿戴的关注,而关注的背后,也在呼唤着官员财产的阳光化。
在官员财产阳光化的道路上,我们国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举措,例如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规划 ;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11年,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中推行,申报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然而这些举措并没有真正实现官员财产的阳光化,相反,在这些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我们也会看到一些问题:
1、这些文件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无论是《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还是关于申报工资、奖金的规定,都属于政策性的文件,而非法律,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效力。
2、规定内容不全面,从主体上来说,只规定了省部级领导干部,而在我们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省部级的领导干部只是其中一少部分;从财产公开的范围上来说,工资、奖金不能代表官员全部的家庭收入,从而也很难判断一个官员到底有多少财产。
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无非反映了我们广大民众对于官员连接性的不信任,根源上是为了防止腐败,所以,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出对策:
1、制度上完善,从制度上保障,尤其应该加强对于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
2、监督机制上健全,发挥舆论的力量,加强对于官员的监督
3、加强对于官员连接性的教育,这才是防止腐败的根源,让官员自觉的形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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