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粮食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06 10:00:4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侯考地点:国宏大厦C座1101室。
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侯考地点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将由专人引导进入面试考场。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我局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且专业考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被列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们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
五、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2月26日8:30-8:50。
地点:国宏大厦C座1101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5.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7.报考外事司职位的考生需提交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6.报考外事司职位的考生需提交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待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编辑:admin)
华图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