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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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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结合我校2013年招聘硕士毕业生工作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13名(人事代理),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元。设有18个学院,66个本科专业,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原则

  严格程序,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满足教学需求。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报名条件

  1. 教师岗位、实验岗位、教辅岗位的硕士毕业生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2. 应届(或具有有效签约资格)的硕士毕业生。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合格分数线以上,具有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资格。

  4. 在高校期间学习成绩突出,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记录。

  5. 身体健康,神貌端庄,符合学校体检标准。

  (二)岗位与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名额为13名,具体分布如下:实验岗位8名、教师岗位3名、教辅岗位2名。

  理学院(实验岗位)2人,艺术学院(实验岗位)1人,纺织学院3人(实验岗位1人、教师岗位2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岗位)1人,生物平台(实验岗位)2人,药化平台(实验岗位)1人,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1人,财务处(教辅岗位)2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 在校期间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6. 在校期间留、降级者。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二)应聘报名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2013年6月26日下午17时;

  2.可通过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http://www.hebust.edu.cn)查询需求信息,可使用电子邮箱(rsk@hebust.edu.cn)投递简历,也可采取传真(0311-81668090)或投递纸介简历等方式报名,由科大人事处受理。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石家庄裕翔街26号)行政办公楼A213人事处现场报名:

  (2)电子邮箱:rsk@hebust.edu.cn或chenguohui@hebust.edu.cn;

  电话:0311-81668099,传真:0311-81668090

  (3)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河北科技大学教师个人情况简介表》和《河北科技大学试讲人员申请表》并持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石家庄裕翔街26号)行政办公楼A213)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扫描发送电于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1:2),进行开考。

  五、考试

  (一)资格审查

  1.人事处与同各相关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校验各类证书,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程序和考核细则,对报名者进行审核。

  (二)考察考核。包括综合考察、笔试和面试。

  1.综合考察

  人事处按照学校招聘考核程序及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发表学术论文、论著、获奖情况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价,并确定参加笔试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形成的综合考察材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的综合知识,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实际运用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很低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组织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3.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实验操作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候选人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包括试讲、实验操作和现场回答评委问题。

  1)、由应聘者抽签确定试讲和实验操作顺序。

  2)、教辅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实验操作;财务处教辅岗位面试方式为职业规划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特长、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担任此项工作的主要设想);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

  3)、现场答辩,回答评委问题。

  4)、评委评分。组织相关评委对候选人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很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和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站发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很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为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实验岗位(笔试40%,面试(试讲和实验操作)60%);

  教师岗位(笔试40%,试讲60%);

  教辅岗位(笔试40%,演讲60%)。

  六、体检与考核、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拟聘人选到我校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科技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很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拟聘人员资格,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人事处根据考生的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等材料进行经审核汇总后,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大学校园网站、科技大学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科技大学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就业协议书,并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八、其它事项

  1.本次选留的毕业生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科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已经通过单位招聘人员到我校工作后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对于已经通过招聘确定为选留对象的人选,在毕业以前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或者不按期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选留资格。

  本方案由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1-81668099

  电子邮箱:rsk@hebust.edu.cn或chenguohui@hebus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科技大学教师个人情况简介表》

     3.《河北科技大学试讲人员申请表》
 

河北科技大学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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