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监护的设立
- 发布时间:2013-07-25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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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监护的设立3种方式:
1、法定监护: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种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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