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可撤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 发布时间:2013-07-25 1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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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可撤消、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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