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 发布时间:2014-07-08 17:04:23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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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很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及咨询电话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如果岗位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很高分和一个很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很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很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委人事处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8600063
附件:
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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