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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政法干警行测备考: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很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的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1)立法权:①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重大事项决定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4、召集与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组成和任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制(不得担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为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

  ⑴立法权: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⑵重大事项决定权:①有权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②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③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⑶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人大代表的权利:

  需集体行使——①提出议案的权利,②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

  个人的权利——③言论免责权(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④刑事豁免权(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⑤工作便利权和物质权利。

  本文标签:政法干警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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