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秦皇岛市抚宁县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4-07-28 09:17:18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秦皇岛人事考试网
五、有关待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个聘期为三年。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抚宁县教育系统。
(三)根据县编办复函意见,鉴于我县教师总量超编,本次聘用人员暂不予入编,待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再按规定程序逐步纳入编制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抚宁县正式教师相应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抚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局、保密局等单位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人事股,工作电话:0335-6012704。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工作期间,日程安排可能有所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本方案由抚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抚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现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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