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县公开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师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8-04 13:36:08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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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保定人事考试网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县教育局
唐县财政局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
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的
公 告
为解决我县小学和幼儿教师短缺的现状,由于编制限制,政府决定采取购买公共服务这种方式,参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性岗位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不得报名。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征得应聘者同意可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其它岗位(须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调剂后仍不足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调减岗位招聘名额或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地点和时间: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8日、11日、12日(截止17:30分)。
联系电话: 0312-6421733
3、资格审查: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本人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在唐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并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100元。
4、 2014年8月15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笔试
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试卷由省或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题库提供。
3、公布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公示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个人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一是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六)健康体检、考核
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得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
(七)公示
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对服务性岗位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由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并向人事部门备案,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服务期限,其档案和人事关系由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由教育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五年期满考核合格、优秀的续签《劳动合同》,在编制总量内,按政策规定逐步纳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职称评聘、退休待遇参照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购买服务及人事代理管理费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直接列入年度预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附件:1、《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信息表》
2、《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
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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