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3)
发布时间:2014-08-05 14:00:58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五、聘用形式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的聘用对象须于接到通知一周内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区人社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报到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聘用过程中和报到后弄虚作假的。
2、不能按时报到和违法违纪的。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体事宜请咨询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丛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310-3115972
丛台区文教体局咨询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310-3136136
0310-3136570
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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