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8-29 18:01:38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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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拟录取和计划剩余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于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其前身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始建于1955年,在校生2500余人,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学院性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培养高水平专业表演艺术人才和文化管理、文化服务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公开补充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师)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附件《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报名:现场报名、通过邮箱发送邮件报名、通过传真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9月1日8:30 -- 10日17:00(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周六、日不办理)。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22室),电话86665023,传真86665023,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我院网站(http://www.hebart.com)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我院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5.资格审查及交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非现场报名的考生于9月15日上午8:30点之前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准考证发放: 9月15日上午,资格复审时,考生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时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部分,专业技能测试为集中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为单独测试,采取抽签形式决定考试顺序。
专业 | 考试内容和比重 | |
专业技能测试 (70%) |
教学技能测试 (30%) |
|
设计学类 | 现场创作 | 舞台美术设计专业课程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
美术学类 | 版画专业课程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
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考察说明:
考生讲授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程知识,时间一般在45分钟(内容自选)以内,评委可随时叫停,可使用ppt;评委针对应聘岗位及所讲知识以提问方式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3. 评分办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专家评委集中打分,教学技能测试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当场打分。两部分考试均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很高分,去掉一个很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数为本部分很后得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集中打分结束后统一公布,教学技能测试现场公布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技能。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很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
0311-86665023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6665032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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