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考试备考:那些你常弄混的两会说法
- 发布时间:2014-09-15 14:27:11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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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河北华图 赵焕
2014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很快将要出炉,广大考生需要时刻注意相关网站的更新通知,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报考的相关内容。作为一种专门针对词语进行考察的题型,逻辑填空题型在整个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行测言语当中占据着将近1/3的题量。在此,河北华图(http://he.huatu.com/)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专家给广大考生梳理总结了一些有关两会说法的近义词,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词语积累。
1.“代表”和“委员”别弄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员是“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员是“委员”。
2.“提案”、“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提的事“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提的是“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为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提出的,内容十分广泛。
3.“审议”和“讨论”别弄混
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委员则是“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4.“届别”和“界别”别弄混
“届”是从时间上来说的,指的是九届、十届、上一届、本届等;“界”则是针对政协委员的工作领域分类而言的,如“经济界委员”、“文艺界委员”等。
5.“共商国是”和“共商国事”别弄混
“国是”指国家大计,为国家政策方针等重大的决策,是比较宽泛广义的指称,是正规的书面语;“国事”指国家事务,是较具体的指称。因此,“共商国是”一词中应为“是”而非“事”。
6.“行使权力”和“参政议政”别弄混
“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的主要职能之一;人大代表就不是“参政议政”,而是“履行职责”或“行使权力”。
7.“届”和“次”别弄混
人大会议是“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政协会议是“全国人政协X届X次会议”。2014年3月12日,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8.“权力”和“权利”别弄混
“权力”指的是政治上或职责范围内一定的强制力量或支配力量,人大代表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权利”是与“义务”相对应的说法,如“享有公民应有的选举权利”。“权力”侧重于力量,“权利”侧重的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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