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考试备考:言语新考点之比拟修辞
- 发布时间:2014-09-15 16:26:54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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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河北华图 赵焕
比喻是河北政法干警考试中常考的主要修辞手法之一。然而,比拟常常给广大考生造成一定的干扰。在此,河北华图(http://he.huatu.com/)今天为广大考生详细讲述一下笔记,以及将比喻和比拟进行一定的对比和区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
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
1. 拟人:把物当做人写,赋予物以人的动作、行为、思想、感情、语言、活动,用描写人的词来描写物。
【例】月亮一露面,满天的星星惊散了。在这个句子中,把月亮和星星赋予了人的表情和动作,月亮“露面”星星“惊散了”。
注:拟人与比喻有所区别。
【例】冬天迈着轻盈的脚步离开了。这句话为拟人。将冬天赋予了人的活动“迈着脚步”“离开了”。
【例】下了雪的冬天像沉睡的老人,静谧祥和。这句话为比喻,因为这里有喻词的出现“像”。
2. 拟物(借物喻人),又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① 把人比作物,或把此物当做彼物来写。
【例】他夹着尾巴逃走了。这个句子中,把人“他”比作了动物,人是没有尾巴的,只有动物才有尾巴。
② 把甲事物当成乙事物来写。
【例】火山发出一声咆哮。
以上就是政法干警考试中常考的比拟修辞手法,以及比喻和比拟之间的区别,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此河北华图(http://he.huatu.com/)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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