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廊坊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0-31 14: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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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4年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公 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文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人员数量为8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30名。招聘岗位为:廊坊市公安局辅助管理类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廊坊市户籍(含各县、市);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9日至1996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文职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廊坊人才网(www.lf-rc.com.cn),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廊坊市公安文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二楼(广阳道144号)。
3.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6日至11月7日。
4.报名材料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一寸4张、小二寸2张以及照片电子版(每张裁剪不留白边,并在背后标注姓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在个人诚信声明栏中签字。
5.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
报名须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员对学历进行审查,对于审核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审核通过者按工作人员要求,到指定地点交纳考务费100元。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很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享受国家很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很低生活保障证明金和低保证复印件。
7、招聘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
1.11月13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务费票据领取。笔试时间为11月1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座位号详见准考证内容。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5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综合成绩,按3: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三)面试
1.11月20日前在廊坊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时间为:11月22日,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3.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按“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合理分配招聘指标。
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在同一面试组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1.11月27日前在廊坊人才网发布体检通知,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需携带的各项证件。11月28日,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政审通知于12月1日前在廊坊人才网公布,政审考核时间为:12月2日-12月11日。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调剂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工作结束后,因不符合条件淘汰人员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同一面试场次依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体检、政审考核环节。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他面试场次的调剂人员。
(七)确定人选、公示
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12月13日在廊坊人才网上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12月18日前在廊坊人才网发布关于办理聘用手续的通知。
1.文职人员与市人才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3年,含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3至5年,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文职人员由市人才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才中心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文职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违背保密责任书及其他有过错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2、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岗位本身的原因,要求变更文职人员工作岗位,文职人员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变更的;3、未获续订劳动合同的;4、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
5.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封闭
12月22日,市公安局组织对被聘用的文职人员进行封闭。
五、薪酬待遇
文职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文职人员上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文职人员由公安机关使用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参照人民警察纪律和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管理。
2.此次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涉及的所有时间及相关通知事项均仅在廊坊人才网(www.lf-rc.com.cn)上公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3.以上简章内容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并享有很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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