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滦平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5-01-23 1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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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唐山人事考试网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充实到县乡急需的专业技术岗位。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名额及选拔条件
1、名额:根据报名人数、学历、专业、面试、体检等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选聘名额。
2、条件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财政类、农业(农林畜水)类、建筑类、国土类、环保类、安监类注册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派遣证或报到证)。
(2)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注册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报名:①被劳动教养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③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法违纪辞退或除名的;④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经初审合格后填写《2014年滦平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要求交纳报名费。
5、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严格审查,对假冒、伪造各种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试
1、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2014年1月2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采取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考官、面试地点以及面试考场等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根据面试成绩,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很低体检分数线。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考察(包括审档、政审、资格复查等)。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1、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岗位需求并结合选聘人员专业特长,统一分配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选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代理。
4、其他未尽事宜或选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高层次专业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海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苏玉友(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志刚(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关克民(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卫东(县财政局局长)
程志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占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康书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志坤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咨询电话: 0314-85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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