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16邯郸公开招聘代理教师10人
- 发布时间:2016-02-28 13:54:53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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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区教育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向师范类高校招聘人事代理初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户籍不限;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体岗位按照《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2)执行。
8、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录取: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获得班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可优先录取。
说明:上述校级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很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对符合选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我区教育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报名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报名时不受比例限制。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日。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面试时考生需出具:学生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测评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一)由考生自行下载(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hdkfq.gov.cn和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表发至邮箱:hdjjjskfqwjj@163.com
3、资格审查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材料情况,由区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或高校公示栏)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三)测评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制定测评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测评通知单并进行测评。测评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在报名所在高校进行组织,分数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分,测评结束后在测评考场门口公布测评成绩。测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测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测评结束后,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或高校公示栏)公布入围人员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领取《体检通知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由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招聘的优秀师范毕业生优先解决教师编制。
五、其他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未按时毕业等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测评环节结束后,凡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由区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hdkfq.gov.cn)及报名所在高校网站(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0--8066911
监督电话:0310--8066280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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