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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2016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小学及幼儿编外教师招聘160人

    发布时间:2016-07-23 14:40:36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青龙政府网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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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目前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160人。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一)普通高中教师 5人:

     

    学校 英语 化学 生物 政治 合计
    青龙一中 1 2 1   1 5
                 

    (二)职教中心教师5人:

    学  校 计算机应用 汽修 电子控制 机械专业 合计
    职教中心 1 2 1 1 5

    (三)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40人:
    1.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共20人:

    学  校 语文 数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合计
    满族中学     2 1   3
    逸夫学校     2     2
    县城小学 6 4 3 2   15
    合  计 6 4 7 3   20

      2.农村小学教师120人(其中:音乐7人,体育7人,美术6人,英语10人,偏远校点40人,其它农村小学50人)

      (四)幼儿教师10人。

      二、招聘范围

      2016年7月31日以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青龙户籍或生源地是青龙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青龙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名。参加偏远校点招聘的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指标限制。其他岗位不低于2:1指标限制,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之后对招聘指标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相关条件及要求

      (1)普通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2)职教中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3)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基本对口(体音美专业毕业生不得申报本专业之外其它岗位)。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4)农村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专升本、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5)偏远校点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男性毕业生。

      (6)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19日-7月21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青龙教育网、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7月22日-7月23日)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人事代理协议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其中报考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兼报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审查(7月24日)

      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7月25日上午10: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7月26日-7月27日)

      体音美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职教中心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及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时间:7月26日9:00—11:00,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命制一套试卷。小学英语笔试内容为初中英语知识,命制一套试卷。县城小学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含偏远校点)笔试内容为初中、小学语文、数学知识,命制一套综合试卷。

      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2.专业技能测试:(7月26日上午7 :00开始,地点:职教中心)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音乐专业测试内容:键盘展示50分、清唱30分、自选项目展示20分,测试时间15分钟。体育专业测试内容:体能素质测试(男1000米,女800米)50分、挺身式跳远展示30分、自选项目展示20分。美术专业测试内容:素描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画板、画笔及自选项目器材自带(钢琴除外)。幼儿教育专业测试内容:儿童简笔画创作30分(自备画笔。10分钟以内);弹唱(电子琴)40分(从第一幼儿园大班教材中自选。5分钟以内);儿童舞30分(自选。5分钟以内)。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汽修、电子控制、机械专业测试内容由外聘评委现场决定。

      参加面试人数依据不同岗位按照岗位数与参加说课人数1:2比例划定。依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划定范围内末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说课。

      7月26日下午4:00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3.面试:(7月27日上午7 :00开始,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范围:高中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语文教材;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幼儿教师说课范围为我县第一幼儿园使用大班教材(和平出版社);职教中心教师说课范围为职业教育现行相应中等专业学科教材,教材考生自备。

      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很高分,一个很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成绩、说课成绩均当场公布,说课合格分数为60分,说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4.成绩公示

      体音美教师、幼儿教师、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②有教师资格证考生优先;③师范类考生优先;④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 7月28日下午5:00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五)考核(7月28日)

      考核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7 月29日)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7月30日-8月5日)

      拟聘人选在青龙教育网(http://www.qljy.cn/)、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续聘,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续聘。

      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面试采取外聘专家评委,同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2.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本着对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主动回避。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在考试前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招聘指标在本县招聘不足时,对县外大学生再次举行招聘。

      5.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试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指普通高中、幼儿教师)等相关证件的。

      ④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6.考核合格拟聘到农村小学、偏远校点及幼儿园岗位的人员,按设岗情况依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招录结果公布后,因特殊情况出现不能到岗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按应试人员所报同类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7.被聘用到农村小学、偏远校点及幼儿园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5年内不得调入县城。

      本招聘方案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询网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网http://www.qljy.cn/

      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

      咨询电话:7883503

      监督电话:监察局:7862051

      教育局监察室 :7883505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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