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行测之常识:知识点梳理—公务员日常工作必须了解的公文
- 发布时间:2016-10-13 16:49:11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https://he.huatu.com/guojia/
-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本文2017国考行测之常识:知识点梳理—公务员日常工作必须了解的公文由河北华图教育整理发布,关于国家公务员,2017国考,知识点梳理,常识备考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https://he.huatu.com/zt/gkxx/),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动态添加微信公众号(heb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咨询:0311-85335555,本文链接:https://he.huatu.com/2016/1013/810459.html
河北华图(微信号hebhuatu) 公考咨询电话:0311-89687770
在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中,会和各种各样的公文打交道,所以也成为公务员考试中的必备知识。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即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使用的相关文书,亦称法定公文、党政公文或通用公文。
(一)命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命令(令)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限定的发令机关、发布命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在具体使用中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是领导机关发出的,带有制约、规范、指导作用的下行文,分为表彰决定、处分决定和重要事项决定。
(三)决议 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也是应用写作重点研究的文体之一。决议一般分为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三种类型。
(四)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的公告
2、宣布影响面很大的专门事项的公告
3、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公告
(五)公报 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公报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一般分为会议公报、事项公报和联合公报。
(六)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文种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的比较多,时常见诸报端。正文一般由目的根据、规定事项和要求三部分内容构成。
(七)通知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属于下行文,因而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其它下行文种相比,通知应用范围更宽,具有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它虽不同于命令,但也有一定的权威性。
(八)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通报和通知都具有知晓性和指导性,但通知大都要求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而通报只起引导、警戒、启发、教育和沟通情况的作用。通报可分为表扬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等。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一般由请示事由、请示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结尾常以请求语作结,习惯用的有“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请指示”、“当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可行(或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具有针对性、权威性、鲜明性。它是对某项具体工作发表指示、意见,对受文的下级有约束力,批复中对答复的问题应态度鲜明,观点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使人无所适从。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平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都可使用。
(本文属河北华图教育原创,转载请标注来源于华图教育,未标明者必究责任。)
以上是2017国考行测之常识:知识点梳理—公务员日常工作必须了解的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2017国考,知识点梳理,常识备考,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