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邯郸魏县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
- 发布时间:2017-09-27 1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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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魏县人民政府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检察院实际岗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为魏县检察院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邯郸华图0310-5301930 考试交流群472604622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专业
本次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3名书记员、3名协警、2名文秘人员、2名网络维护人员)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含27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含30周岁)。
4、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含当日)。
(二)岗位条件
1 书记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法律及相关专业。
2、文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中文、新闻相关专业,能胜任检察院公文撰写、宣传报道工作。
3、网管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计算机专业,能胜任检察院网络管理、新媒体制作工作。
4、协警岗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并取得C1驾驶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修改。
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0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不予受理。
2、报名前,考生需在党政网下载《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红底小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照片禁止PS)。魏县党政网网址www.wei.gov.cn
3、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5、其它证明材料。
6、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2017年9月26日--- 9月30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确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5日。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2017年 11月1日在魏县党政网、魏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日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五)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驾驶证等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在8分钟内进行答辩3道题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2017年11月13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很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进行续签。福利待遇按照魏县很低工资标准执行,随很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交纳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魏县组织部:0310--3520332
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检察院:0310—3598600
举报监督电话:0310--3531215
附件下载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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