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秦皇岛第一中学招聘专任教师7人公告(2)
- 发布时间:2018-12-25 15:03:34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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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秦皇岛教育局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的安排决定。
1、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的原件、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中教材指定章节,至少15分钟,由评审组进行考核。
3、评定。依据面试、试讲结果,最后由评委合议,确定初步人选。
4、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根据选定人员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安排(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证明,出具考察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秦皇岛市第一中学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试讲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经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以及秦皇岛市第一中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李校长,19803288003、18630318503。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65615(市教育局机关纪检)
附件:1.秦皇岛市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师报名表
原网址:http://www.qhdedu.gov.cn/Item/138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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