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张家口宣化区人民法院招聘汽车驾驶员2人公告
- 发布时间:2018-12-28 11:03:26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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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宣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招聘汽车驾驶员公告
为保障宣化区法院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2名,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汽车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2.限招男性, 45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准驾车型B2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无交通事故、无醉驾、酒驾、毒驾等记录。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如纹身、吸毒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登录宣化区人社局网站查看《公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29日。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1号楼四楼(宣钢一幼对面)。
(二)、需携带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本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三)、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张家口宣和劳务服务中心与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个人需缴纳保险部分的费用,此工资根据张家口市区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单位缴纳五险。
张家口宣和劳务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8日
原网址:http://rs.zjkxuanhua.gov.cn/ww/z/a/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93dcce4581cb87014581d34ca70001&articleId=2c91808b67add7540167f46e70f20013&select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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