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面试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1-31 09:11:12
- 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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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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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国际合作交流部(港澳台事务部)业务协调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0310003001) |
126.8 |
刘 芸 |
05611102290906 |
2月21日 上午 |
|
刘晓鹤 |
0561110518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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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岩 |
056121150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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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雯雯 |
0561320331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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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立鹤 |
05613702021622 |
||||
基金部公益项目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0310002001) |
129.2 |
张 智 |
05611102541601 |
2月21日 下午 |
|
潘立业 |
05611113070202 |
||||
刘 嫒 |
05611117050306 |
||||
曾青芳 |
0561360701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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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菲菲 |
0561370103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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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部资产管理合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00310004001) |
124.7 |
楼洁洁 |
05613331031618 |
2月21日 下午 |
|
林岚微 |
05613510041127 |
||||
吴 波 |
05613703011410 |
||||
杨艳芳 |
05613703020601 |
||||
王成皓 |
0561430182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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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彦 |
05614401034118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1月31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chu@sclf.org。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宋庆龄基金会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1月31日17:00时前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sclf.org。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事部,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07(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29,联系电话:010-64451839。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1日进行。
1. 2月21日
上午:报考100310003001(国际合作交流部(港澳台事务部)业务协调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100310002001(基金部公益项目处)职位、100310004001(事业发展部资产管理合作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3层多功能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可乘地铁8号线在安华桥站下,由A出口出站后往西走200米右转300米即到。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前两名参加体检,随后进行等额考察;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承担。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好时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4.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010-64451839(电话)
010-6445005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事部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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