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唐山路北区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15名
- 发布时间:2019-03-25 08: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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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唐山人才网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为充实我区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经路北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5人,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由路北区司法局具体安排。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路北区、路南区或高新区常住户籍(应于本次招聘报名起始时间之前取得);
2.年龄18-35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报名起始之日);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
监狱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使用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关系的(通过唐山市社会保险系统核查);
2.有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包括曾经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后被开除或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为邪教或反动组织骨干分子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院路与国安街交叉口西行20米)四层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7215347 7214619。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本人持以下材料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于同一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均印于同一A4纸上);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5.近期(12个月内)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证明信和照片等均交后不退。
五、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于报名结束后7天内,在路北区就业服务局官方微信公号(lubeijiuye)发布通知,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报名时请扫码关注。
考试方式确定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六、录用及公示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并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将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组织体检和政审。
七、体检
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因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
九、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一)用人单位委托路北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录用人员管理。实发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扣除社会保险后),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绩效工资待遇。
路北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依法为录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上述标准执行。
十、其它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或辅导活动。
(三)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上岗的,予以辞退。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tsrcw.com/indexpage/show.aspx?id=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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