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沧州新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8-06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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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19沧州新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现发布公告如下:为维护社会稳定,充实公安力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新华公安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部队退役士兵26名,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新华区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2:1重新确定招聘计划。在保证达到开考比例的前提下,A、C、D、E中任一类报名人数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缩减的计划数调剂到B类使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必须具备沧州市户籍(含下属各县、市、区);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6、部队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7、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8、因岗位性质特殊,只限男性报考;
9、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瘢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www.czxh.gov.cn)”、“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为:2019年8月6日。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日期: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12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大厅(交通南大道36号,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体能测试单各1份(均可网上下载或现场填报);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携带学信网带有二维码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1寸免冠照片8张;报名费100元(只收现金)。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各项均达标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参加笔试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发布及体检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1:1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及资格复审对象。由新华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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