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信社高频考点:质押权
- 发布时间:2019-11-07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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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华图金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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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
1.概念: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①质押合同。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②质物及其交付。质物一般是各类动产,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以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权利质权
标的:
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④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⑤依法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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