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17:26:54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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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8时至2019年12月12日16时。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充实普查中心队伍、加强普查工作力量,经报市委编办同意,三亚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7.无违法违纪记录;
8.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6日至2001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9.具有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三亚市统计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8时至2019年12月12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及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统计局网站和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252
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下载附件2);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岗位须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19年12月12日16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填写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统计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二份)、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统计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