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 发布时间:2019-12-05 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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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9年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江山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9年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计划在江山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义务,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参加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具有江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3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北楼302室(江山市金家巷2号)。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二寸免冠近照2张。
4、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核销该职位选调计划。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发改局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北楼302室。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用人单位选调岗位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并在江山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拟选调人员收到拟选调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驾驶员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570-4016997。
附件1:2019年江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2:2019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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