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执业药师出台新政策 新政策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9-12-07 17:14:52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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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试人员,2018年合格科目有效期可以一直到2021年。而中专学历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参加考试。
2019年执业药师新政策的内容
1.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2.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4.将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最低学历要求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5.采用了诚信管理对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对执业活动进行信用管理。
6.加大了监管力度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在申报注册时受限。
7.实施了有效衔接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药学专业中级职称挂钩有效衔接的可操作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8.明确了使用范围港澳台居民在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等活动时,与内地(大陆)居民无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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