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大同灵丘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0 14:07:58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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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共5天。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灵丘县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详见《灵丘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校生(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一)“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底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和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外,其他人员必须是在灵丘县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
(二)年龄要求规定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为:1994年12月1日(不含)到2001年11月30日(含)之间出生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30日(不含)到2001年11月30日(含)之间出生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30日(不含)到2001年11月30日(含)之间出生的。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本次各招聘职位,年龄都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的规定
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基层服务地或原户籍为所要求户籍地。
(四)相关截止时间的规定
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退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的,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专业要求标准
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参照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六)开考比例的规定
1、本次公开招聘非医疗技术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含)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的规定,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的医生、视光师,县中医院的中医、西医临床、医学检验、中药人员、药学人员、护士等医疗技术岗位(以下统称医疗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考试方式、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按类别设合格分数线。
(1)各招聘岗位面试参试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的,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以上;
(2)报考各非医疗技术岗位,如因部分考生缺考、弃考致使面试参试人数不足3倍,没有形成有力竞争的,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以上;
(3)报考各医疗技术岗位的,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3倍,则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以上,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选择报考一般职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前自行登录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灵丘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校对无误后打印1份,本人在信息确认承诺栏亲笔签字,报名时提交工作人员审查。
(2)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身份证过期、丢失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5、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和国家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学校是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3)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户籍外迁的由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销户证明)与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原件、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尺寸25mm*35mm)5张;
(6)已就业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讲解员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8)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专业不具体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除上述材料外,“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个人所填内容须打印)并经相应的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由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6、考试费及其减免政策
一般人员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每人50元)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贫困户手册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7、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及调整
报名完毕,要分别对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计划名额进行核减、取消及调整(医疗技术岗位除外)。具体按照如下方法和步骤办理:
(1)岗位计划名额的核减首先从非医疗技术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入手,对报名人数不达拟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计划名额进行核减,使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名额3倍及以上;例如:某岗位原招聘计划名额为3个,报名人数为6到8人,则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成2名;如报名人数为3到5人,则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成1名;如报名人数为1人或2人,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其余以此类推。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为一般岗位进行招聘。
(2)一般岗位招聘名额要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调整并入后的总名额为基数进行核定,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计划名额,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核减,使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名额3倍及以上。如拟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报名人数仍不够3人,则该招聘职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