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兴仁市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31 15:47:25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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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并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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