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民警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0-01-14 13:10:4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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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民警不得使用武器:
(1)处理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法等非刑事执法活动时;
(2)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或者实施暴力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
(3)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4)犯罪行为人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可能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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